達成一致!男子在石材廠意外死亡,家屬獲賠92萬元。之前,幫幫團報道了南安市某石材廠因工人意外死亡引發(fā)的賠償糾紛(此前報道:)。11月15日下午,南安市官橋司法所再次組織雙方進行協(xié)商,死者家屬與石材廠最終達成一致意見:廠方補償死者家屬人民幣92萬元。當天,廠方支付了42萬元賠償款,剩余賠償款由保險支付。
此前報道:
男子在石材廠意外死亡,家屬要求廠方賠償125萬元#男子工作時被兩塊石材夾住意外死亡# 今年10月26日,在福建南安市官橋鎮(zhèn)某石材廠工作的余先生發(fā)生意外,被兩塊石材夾住導致死亡。
余先生的家屬從湖北老家來到南安,希望石材廠負責人承擔事故責任。
今天上午,南安市司法局和官橋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介入這起糾紛。
調解過程中,雙方在工作性質上存在很大分歧:死者家屬認為石材廠與死者是雇傭關系,死者屬于工亡,石材廠應承擔全責;石材廠負責人認為兩者是承包關系,應從意外事件進行認定。且廠方提供監(jiān)控,認為余先生在調動石材時操作不當,在石材移動時進入兩塊石材中,導致了死亡。
對此,司法所工作人員也從事實、法律、情理的角度進行分析,建議雙方各讓一步。截止今天下午四點,雙方初步認同:廠方補償死者家屬人民幣92萬元。但由于死者生前向廠方負責人借款4萬元,雙方再次起爭議,賠償問題又被擱置。逝者已逝,在此,我們也希望家屬盡快走出陰霾,開始新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