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5日,衡陽縣交警大隊與井頭鎮(zhèn)開展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行動,以“零容忍”的高壓態(tài)勢,嚴厲打擊轄區(qū)石材運輸車輛無牌無證、超限超載、遮擋污損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,僅3個小時便查獲違法“運石車”12臺。
上午8點30分,在S210井頭鎮(zhèn)井頭村路段,一輛紅色的無牌石材運輸車剛從廠礦裝貨上路,便被守在一旁的交警擋了下來。
隨后一輛軍綠色的石材運輸車也駛入“法網”,當交警要求駕駛員出示“雙證”時,對方竟然聲稱沒有帶。
經交警現(xiàn)場查實,這兩輛貨車均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也未購買交強險,其中一個還沒有攜帶駕駛證,交警當場對兩輛違法貨車進行扣留,并對駕駛員進行處罰。
9點25分,前方500米處一輛運載石頭的貨車看到交警設卡,立即準備轉彎開溜,交警迅速駕車上前將該車攔了下來。
當交警執(zhí)法訊問時,駕駛員羅某還一個勁地強詞奪理,他所駕駛的這輛湘DB9318的貨車行駛證過期、未購買保險,且羅某駕駛證也過期,交警對該車采取強制報廢,并處以羅某3000元罰款。
這些違法上路的貨車還嚴重超載,這種輕型貨車原本核載只有1.49噸,卻裝上了10幾噸的大石頭,而且車廂沒有采取任何固定措施。一些貨車的行駛速度還很快,時常威脅著行人和過往車輛的安全。
這種“三無”貨車在井頭鎮(zhèn)不在少數,該鎮(zhèn)現(xiàn)有大小石材企業(yè)20余家,運輸石材的貨車有300臺,其中手續(xù)不齊全的有120余臺。而每年因石材車違法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有十多起,嚴重影響了周邊村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。
當天上午僅3個小時,交警共查處違法“運石車”12臺,其中強制報廢4臺,扣留8臺。處罰駕駛員15人次。